房地产评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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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川物价(2003)163号-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(房地产评估)
    发布时间:2022-10-18


    甲方:

    法定代表人:

    乙方:


    甲、乙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 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就有关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业务合作事宜,经协商一致,并签订本协议。

    一、甲方的权利义务:

    1、指导乙方从事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业务的开拓。

    2、为乙方提供开展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业务所需资料。

    3、指派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及时办理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业务。

    4、出具收取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(服务费)的票据。

    二、乙方主要权利义务:

    1、乙方负责促成第三人(委托方)委托甲方开展对下列资产进行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:

    2、、协助甲方领取或送达有关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文书资料。

    3、协助甲方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收取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。

    4、承担有关关系维护费用等。

    三、关于司法鉴定(含评估、审计等)佣金(服务费)的分配:

    因上述入围单位所委托的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标的,甲方所收取的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中,其中50%作为乙方的相关费用与报酬;50%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。

    三、其他事项:

    1、甲方必须负责在有关规定范围内收取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(服务费)。

    2、每月7日前结算并分配上月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(服务费)。

    3、如有特殊情况,可协商变更上述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(服务费)的分配比例等相关内容。

    四、违约责任

   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,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;并违按约标的的20%承担违约责任。

    五、协议生效: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    六、协议备案: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持1份。


    甲方:

    乙方:


    协议签订时间: